逆汇的介绍及其信用形式
逆汇(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出票法,是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
逆汇是国际贸易支付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签定合同后,由出口商发出商品、开立汇票、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逆汇的特点
逆汇的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如托收、信用证)
逆汇的形式
按照逆汇方式下的信用形式区别,分为
托收
托收是由债权人(出口商)主动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开立汇票,并委托本地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信用证方式
信用证的基本种类如下:
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对信用证所承担的责任,可分为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
根据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力能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其他还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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