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介绍
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是我国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开展的调查、测试、解析和评估等系统性行为。内部控制评价包含历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历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危机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紧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2004年12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5年2月113起施行),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办法、评价标准和等级、组织和实施实行了规范,并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监管的一些新要求。
按照该《评价试行办法》,中国银监会针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上述五方面构成因素实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采取评分制,并根据评价得分确定被评价机构的内部控制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应当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是监管部门的内部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凡擅自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监管部门针对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所存在问题及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1)约见被评价机构的行长或董事长;(2)就评价对象内部控制体系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所可能引发的危机,向被评价机构实行提示和警告;(3)要求被评价机构对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4)加大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薄弱环节的机构或业务的现场检查力度及频率;(5)建议更换有关经营管理层人员;(6)取消有关经营管理层人员一定期限或终身银行业从业资格;(7)责令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严重缺失的业务实行整顿或暂停办理该项业务;(8)延缓或拒绝受理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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